袋装大米属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计量。你说的按重量称重的大米属于零售商品,是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管理办法》计量的,两种计量标准对允许短缺量的要求不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品包装上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所含的商品量,《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品包装上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所含的商品量。
“短晋短梁”行为的定性与处罚(一)“短晋短梁”行为的定性。根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短斤短两”是违法的。(2)“缺斤短两”行为的现行监管依据。1.《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八)项规定,在集市贸易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短斤短两的,应当批评教育,没收其假货;拒不改正的,酌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投机倒把处理。”
如果发现没有去皮称重,除了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外,每次还会扣除商家押金200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品包装上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所含的商品量。为了保护消费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参照国际通行规则,制定本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去皮是电子秤的一项基本功能,不仅应用于商用电子秤,也广泛应用于工业电子秤。简单来说,有些物品在应用电子秤的去皮功能时,不方便直接称重,要借助其他辅助工具来完成称重操作。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商家在对其销售的商品进行称重时,必须“去皮称重”。四个具体要求如下:1 .称量出售的大宗商品时,必须去掉塑料袋等包装材料的重量;二、严禁在市场上使用加厚和加重的塑料袋;三、其他销售商品的包装也必须在称重时拆除。
4、水果店称重件盒子一起称是违法的吗
称重时去皮称重并不违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品包装上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所含的商品量。为了保护消费者、生产者、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参照国际通用规则,制定本办法。如果发现没有去皮称重,除了三倍赔偿消费者损失外,每次从保证金中扣除商家200元。
如果国家有剥货的规定,具体如下:1。称量出售的散装货物时,必须去掉塑料袋等包装材料的重量;2.市场内禁止使用加厚加重塑料袋;3.其他销售商品的外包装也必须在称重时拆除;4.如果发现没有去皮称重,除了赔偿消费者3倍损失外,每次扣除商家押金200元。投诉不被受理或终止:1。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2、购买的商品超过保质期后,被告不再承担违约责任;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组织调解;4.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5、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处理的;消费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或者消费者不能证明其权益受到侵害的;6、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你应该是问大米的质检标准吧?GB13542009,大米没有所谓的“计量”标准。袋装大米属于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计量。你说的按重量称重的大米属于零售商品,是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管理办法》计量的。两种计量标准对允许短缺量的要求不同。
有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1985年9月6日NPC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86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1986) (2)行政法规)关于在全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1987年7月1日实施)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1989年11月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发布, 并于1996年6月24日由国家技术监督局以第44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3)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
8、称重商品不去皮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在很多超市,除了收银处的塑料袋,用来装蔬菜水果的包装袋其实都是要收费的,而且价格也不便宜。为什么?因为这些包裹是和蔬菜水果的单价一起称重的,一个包裹盒子可以达到5个塑料袋的价格!2005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定量包装商品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产品包装上的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所含的商品量。